“十不站、十不準、十不干、十嚴禁”,條條都是重點!
發布日期:
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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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作業“十不站”


1、嚴禁在運行吊物下、起重吊臂作業半徑下站人。

2、嚴禁在設備運行、禁止區域或移動軌跡范圍內站人。

3、嚴禁在高處臨邊、孔洞等區域無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

4、嚴禁在易發生有毒有害介質泄漏、易燃易爆生產區域內無安全措施與專人陪同前提下站人。

5、嚴禁在熱態熔融(噴濺)區域、紅鋼運行(高溫輻射)區域以及電離輻射區域附近站人。

6、嚴禁在拆卸閥門、管道、設備結構等情況下,處于壓力、勢能釋放的正面區域站人。

7、嚴禁在移動設備或裝置、吊裝件或移動車輛站人。

8、嚴禁在無監護的立體交叉作業區域或動火作業區域下方站人。

9、嚴禁在高壓電氣柜或變電區域無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

10、嚴禁在大型設備拆裝、建筑爆破、環境不明、生產通道等區域未經許可站人。


叉車作業“十不鏟”

1、移動及球形物體未固定 牢靠,不鏟。

2、鏟齒上升到極限,不鏟。

3、物品埋在地上,不鏟。

4、物品超重,超寬,不鏟。

5、鏟齒上站人,不鏟。

6、料箱料架大小不一,不鏟。

7、任何帶電物體,不鏟。

8、鏟腳沒有到位,不鏟。

9、作業人員未離開鏟車5米之外,不鏟。

10、鏟車上坐人 (教練車除外),不鏟。



電焊氣割“十不干”


1、無特種作業操作證,不焊割。

2、雨天、露天作業無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

3、裝過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進行徹底清洗、未進行可燃濃度檢測,不焊割。

4、在容器內工作無12伏低壓照明和通風不良,不焊割。

5、設備內無斷電,設備未卸壓,不焊割。

6、作業區周圍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凈,不焊割。

7、焊體性質不清、火星飛向不明,不焊割。

8、設備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9、鍋爐、容器等設備內無專人監護、無防護措施,不焊割。

10、禁火區內未采取安全措施、未辦理動火手續,不焊割。


起重作業“十不吊”

1、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2、超負荷不吊。

3、工件緊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光線隱暗看不清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角物件沒有措施不吊。

10、吊物過重不吊。

電氣安全十不準

1、無證電工不準安裝電氣設備。

2、任何人不準玩弄電氣設備和開關。

3、不準使用絕緣損壞的電氣設備。

4、不準利用電熱設備和燈泡取暖。

5、任何人不準啟動掛有警告牌和拔掉熔斷器的電氣設備。

6、不準用水沖洗和揩擦電氣設備

7、熔絲熔斷時不準調換容量不符的熔絲。

8、不準在埋有電纜的地方未辦任何手續打樁動土。

9、有人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在未脫離電源前不準接觸觸電者。

10、雷電時不準接觸避雷器和避雷針。


登高作業十不準

1、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深度近視眼等疾病不準登高。

2、無人監護不準登高。

3、沒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不扎緊褲管時不準登高作業。

4、作業現場有六級以上大風及暴雨、大雪、大霧不準登高。

5、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

6、梯子無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準登高。

7、不準攀爬井架、龍門架、腳手架,不能乘坐非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登高。

8、攜帶笨重物件不準登高。

9、高壓線旁無遮攔不準登高。

10、光線不足不準登高。

施工現場的“十不準”

1、不戴安全帽,不準進現場。

2、酒后和帶小孩不準進現場。

3、井架等垂直運輸不準乘人。

4、不準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模板又易腐材料不準作腳手板使用,作業時不準打鬧。

6、電源開關不能一閘多用。未經訓練的職工,不準操作機械。

7、無防護措施不準高空作業。

8、吊裝設備未經檢查(或試吊)不準吊裝,下面不準站人。 

9、木工場地和防火禁區不準吸煙。

10、施工現場備種材料應類堆放整齊,做到文明施工。

人身安全“十不準

1、不準不設好防護就開始作業。

2、不準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帶、不設安全網、不穿防護服作業。

3、不準未搭好腳手架、未放穩梯凳就作業。

4、不準攜帶笨重工具和材料登高作業。

5、不準無安全邊坡或固壁支撐開挖基坑、溝槽。

6、不準使用安全裝置不齊備的機械(電氣)設備。

7、不準未取得合格證的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8、不準扒車代步或走道心、枕木頭。

9、不準在鋼軌、枕木或車下坐臥、乘涼、休息、避雨和鉆車。

10、不準不了望就穿越線路,堅持“一站、二看、三通過”,嚴禁搶越股道。



電力作業“十不干 ”19字記憶法


“票在人在、兩點、兩范圍、兩安全、一桿、一高、一空間”


票在人在:無票的不干,工作負責人(專責監護人)不在現場的不干;

兩點:工作任務、危險點不清楚的不干,危險點控制措施未落實的不干;

兩范圍:超出作業范圍未經審批的不干,未在接地保護范圍內的不干;

兩安全:現場安全措施布置不到位、安全工器具不合格的不干;

一桿:桿塔根部、基礎和拉線不牢固的不干;

一高:高處作業防墜落措施不完善的不干;

一空間;有限空間內氣體含量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不干。


附件:十不準?


電焊氣割,是高危險的作業,在作業過程中存在多種事故隱患。這些不安全、不穩定的因素,容易發生火災、爆炸、觸電、燙傷、高處墜落、急性中毒等多種傷害事故,導致工傷、工亡及焊工塵肺、慢性中毒、血液疾病、電光性眼炎、皮膚病等職業疾病,直接影響作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為了避免悲劇的發生,作業人員在現場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定。針對以上情況,我們總結了生產現場作業的電焊氣割安全“十不干”。


1

無特種作業操作證,不焊割。

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2

雨天、露天作業無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

雨天容易造成腳下濕滑,發生滑倒或墜落;同時雨天人體電阻較小,易觸電。

3

裝過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進行徹底清洗、未進行可燃濃度檢測,不焊割。

容器內部可能產生有毒氣體和有害氣體,未經清洗處理就實施焊接作業,可能導致中毒或者火災事故。

4

在容器內工作無12伏低壓照明和通風不良,不焊割。

當照明不足時,容易發生誤操作或其他安全隱患;焊接過程中會產生有毒有害氣體和煙塵,在通風不良情況下容易發生中毒事故。

5

設備內無斷電,設備未卸壓,不焊割。

設備未斷電就進行焊接,會發生觸電事故;壓力容器未卸壓就進行焊接,容易發生氣體或液體噴出。

6

作業區周圍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凈,不焊割。

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凈,容易被火星引燃。

7

焊體性質不清、火星飛向不明,不焊割。

焊接物體性質不明,易發生不可預見性事故。

8

設備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電焊機的焊把線、接地線、焊鉗,以及乙炔瓶上的回火閥、易熔塞等附件,是確保焊割作業安全性的重要設施。

9

鍋爐、容器等設備內無專人監護、無防護措施,不焊割。

有限空間或密閉空間內焊割時,必須有專人警戒和監護,以便在發生危險情況時及時處置。

10

禁火區內未采取安全措施、未辦理動火手續,不焊割。

禁火區內火災風險等級高,在禁火區內實施焊割作業,一般實行(三級)審批制。

登高作業,是指借助于登高用具或登高設施,在攀登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這類作業在施工現場經常進行,較易發生危險,導致高處墜落。

因此,為保障登高人員的生命安全,避免事故的發生,我們特別總結了登高作業“十不干”,希望能為大家的安全加一份保障。

1

患有登高禁忌癥者,如患有高血壓、心臟病、

貧血、癲癇等的工人不登高。

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深度近視眼等疾病及年滿55周歲的員工不準登高。

2

無人監護不準登高。

高處作業應設監護人對高處作業人員進行監護,監護人應堅守崗位,無人監護不準登高。

3

沒有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帶、不扎緊褲管,不準登高作業。

高處作業人員應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作業前要檢查,作業中應正確使用防墜落用品與登高器具、設備。沒有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帶、不扎緊褲管,不準登高作業。

4

作業現場有六級以上大風及暴雨、雷電、

大雪、大霧時不準登高。

作業現場遇有大風、暴雨、雷電、大雪、大霧等惡劣自然天氣時,不準登高。

5

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

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不準攀爬危房、危墻,不準在彩鋼板、石棉瓦等非永久性建筑的屋頂站立、行走。

6

梯子無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準登高。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按要求穿戴個人防護用品和工鞋,作業前要認真檢查工作環境。梯子無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準登高。

7

不準攀爬井架、龍門架、腳手架,

不能乘坐非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登高。

不準攀爬井架、龍門架、腳手架,不能乘坐非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登高。

8

攜帶笨重物件不準登高。

作業人員登高時,思想必須要集中,攀爬爬梯時,手中不得握持任何物件,攜帶笨重物件不準登高。

9

高壓線旁無遮攔不準登高。

在高壓線旁進行登高作業時,要確保高壓線旁有遮擋,無遮擋時不準登高。

10

未確認攀登物是否帶電不準登高;光線不足不準登高。

登高作業前要認真檢查工作環境,未確認攀登物是否帶電不準登高;光線不足不準登高。

起重吊裝作業,是指使用起重設備將建筑結構、構件或設備提升或移動至設計指定位置和標高,并按要求安裝固定的施工過程。這類作業在施工現場經常進行,較易發生危險,導致起重傷害。

因此,為保障起重作業人員及起重作業附近人員安全,避免事故的發生,我們特別總結了起重吊裝作業“十不吊”,希望能為大家的安全加一份保障。

1

歪拉斜掛不吊。

起吊的構件應確保在起重機吊桿頂的正下方,嚴禁采用斜拉、斜吊。

2

超載不吊。

嚴禁超載吊裝和起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構件和設備。

3

吊物捆扎不牢不吊。

起吊前應先檢查吊物的平衡性和綁扎的牢固性,確認無誤后,方可起吊,吊物捆扎不牢嚴禁起吊。

4

指揮信號不明或違章指揮不吊。

對起吊物進行移動、吊升、停止、安裝時的全過程應用旗語或通用手勢信號進行指揮,信號不明不得起吊。

5

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

吊裝有棱角的物件時,必須墊以木板或麻袋等物,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嚴禁起吊。

6

吊物上站人或有活動物體不吊。

嚴禁在吊起的構件上行走或站立,不得用起重機載運人員,不得在構件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

7

埋在地下的構件不吊。

嚴禁起吊埋于地下或粘結在地面上的構件。

8

安全裝置不齊全或動作不靈敏、失效者不吊。

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和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活可靠,安全裝置不齊全或動作不靈敏、失效者嚴禁起吊。

9

吊物重量不明、光線陰暗、視線不清不吊。

吊裝作業夜間施工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吊物重量不明、光線陰暗、視線不清嚴禁起吊。

10

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不吊。

大雨天、霧天、大雪天及六級以上大風天等惡劣天氣應停止吊裝作業。

電氣操作,是指將電氣設備狀態進行轉換,一次系統運行方式變更,繼電保護定值調整、裝置的啟停用,二次回路切換,自動裝置投切、試驗等所進行的操作執行過程的總稱。在電器操作的過程中較易發生危險,引起觸電事故。

因此,為保障電氣作業人員的安全,避免事故的發生,小編特別整理總結了??電氣安全“十不準”,希望大家銘記于心。

1

無證不操作。

電氣操作人員要經過專業的培訓,無電工證的人員不準裝接電氣設備。

2

不玩弄電氣設備和開關。

電氣設備和開關在工作狀態下都帶電,任何人不準玩弄。

3

不使用絕緣損壞的電氣設備。

4

不利用電熱設備和燈泡取暖。

電熱設備和燈泡將電能轉換成熱能,工作溫度較高,稍有不慎,易引發火災事故,不準用來取暖。

5

不啟動掛有警告牌的電氣設備。

電氣警告牌的作用是提醒電氣工作人員避免發生誤操作或誤入帶電區域,不準啟動掛有警告牌的電氣設備。

6

不用水沖洗揩擦電氣設備。

水具有導電性,用水沖洗揩擦電氣設備時,易發生觸電事故。

7

不調換容量不符的熔絲。

熔絲的作用是當電路嚴重過載時迅速熔斷切斷電源,電氣設備的熔絲熔斷時,更換容量不符的熔絲,起不到過載保護的作用。


8

設備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未辦手續,不在埋有電纜的地方打樁動土。

9

不盲目對觸電者進行施救。

發現有人觸電,應先切斷電源,再進行進一步搶救;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不準直接接觸觸電者。

10

雷電時,不接近避雷器和避雷針。

施工現場是指進行工業和民用項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施工活動,經批準占用的施工場地及人類進行安全生產、文明工作、建設的場所,包括陸地,海上以

及空中的一切能夠進行施工工作的地域。

施工現場存在許許多多的安全隱患,如果管理不善,很容易發生各類事故。為此,小編整理了施工現場“十不準”,希望為大家的現場安全管理助一份力。

1

不戴安全帽,不準進現場

進入施工現場前,應按要求佩戴安全帽。

2

酒后和帶小孩不準進現場

酒后不得進入現場施工。不得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

3

井架等垂直運輸不準乘人

井架等垂直運輸設備只能作為物料運輸,不準乘人。

4

不準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進入施工現場,不準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以免腳部受傷。

5

模板及易腐材料不準做腳手板使用

腳手板可采用鋼、木、竹材料制作,單塊重量不大于30kg。木質板、竹材板厚度不小于5cm。模板及易腐材料不準做腳手板使用。施工作業時不準打鬧。

6

未經培訓的職工,不準操作機械

未經培訓的職工,不準操作機械。

7

無防護措施不準高空作業

高空作業時,應按要求穿戴好安全帽、安全帶。

8

吊裝設備未經檢查(或試吊)不準吊裝

設備吊裝作業前,應先對設備進行檢查,確認設備性能完好。起吊前,應先進行試吊。吊裝過程中,下方不準站人。

9

木工場地和防火禁區不準吸煙

木工場地和防火禁區不準吸煙,防止發生火災。

10

施工現場各種材料不準亂堆亂放

施工現場各種材料應分類堆放整齊,做到文明施工。

人身安全是我們每一個人最重要的財富,每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是很多人因為安全意識淡薄,想要僥幸逾越安全禁區,結果導致事故發生,造成自身和他人終身殘疾,甚至失去生命,給親人和朋友留下一生無法彌補的痛苦。

因此,我們要時刻保持警醒,牢牢守住底線,勿入禁區,守護好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為此,小編整理了人身安全“十不準”,希望大家謹記,時刻注意人身安全。

1

沒有接受安全培訓不準上崗作業。

新入職的工人在上崗前要接受公司級、車間(項目)級、班組級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2

沒有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不準進入作業場所。

進入作業場所要穿好工作服、工作鞋,戴好安全帽及其他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3

不準在作業場所隨意穿行。

作業場所要走安全通道,不得隨意穿行,以免誤入危險區域。

4

不準私拉亂接電線。

作業場所和生活區不得私拉亂接電線,以免發生觸電和火災事故。

5

不準在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下冒險作業。

工作前,應對工作點周圍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對自己不能整改的安全隱患及時向負責人報告,不得以任何借口冒險作業。

6

不準違反安全作業(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作業人員應當嚴格按照作業(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規程作業,不得私自改變作業程序和方法。

7

不準操作有故障的機械設備。

機械設備發生故障,要立即停止作業,及時報告處理,不能帶病運行。

8

非操作人員不準擅自操作設備設施。

設備設施操作人員應當經過專門的技術培訓,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非操作人員不準擅自操作設備設施。

9

不準擅自拆除安全設施。

每天工作前應檢查各種安全設施是否靈敏、可靠、有效,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嚴禁私自拆卸安全設施。

10

非特種作業人員不準進行特種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過專門的技術培訓,取得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證書,方能進行相應的特種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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